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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字教学要合情合理合法 王艳梅 齐铁清
[摘要]识字,是小学语文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识字教学的方法一直得到语文教师的关注。对于教师来说更多的应该关注识字教学的方法,而不仅仅是识字法。小学和识字教学必须要做到符合国情、符合字理、符合教法。 [关键词]识字教学 合情 合理 合法 《语文课程标准》的总目标有关识字教学的目标是“认识3500个左右常用汉字。在阶段目标中的第一学段(1~2年级)关于识字的目标是“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认识常用汉字1600~1800个。能用音序和部首检字法查字典,学习独立识字。 在教学建议中,关于识字写字与汉语拼音的建议是“识字写字是阅读和写作的基础,是1~2年级的教学重点。识字与写字的要求应有所不同,1~2年级要多认少写。识字教学要将儿童熟识的语言因素作为主要材料,同时充分利用儿童的生活经验,注重教给识字方法,力求识用结合。运用多种形象直观的教学手段,创设丰富多彩的教学情境。” 这基本是《课程标准》中目标与建议部分关于识字教学的核心界定了。其中很明显可以看出对于识字教学量的规定是明确的,对于“注重教给识字方法”并没有做具体的阐释。 在日常教学中,有时我们对识字的方法关注过度。研究没有错误,但要把研究和教学区分开来。对于大多数小学语文教师来说,更多的关注的应该是识字教学法,而不是广义上的识字法的研究。所以必须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一、合情 合情,就是要合国情、合区情、合学情。 小学语文教师不是专业理论研究人员,要做好工作首先应明确国情。我们是在国家确定了《课程标准》、地区选定了教材、学校确定了学生的情况下来工作的。我们是在这种“情况”下来研究识字教学的。那我们所研究的就是用这个教材、面对这些学生、怎样达成这样的标准。 如,我们选定了人民教育出版社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就首先要明确这种教材关于识字内容编排特点。比如,要知道关于“多认少写、认写分离”;要知道教学中可以结合汉语拼音识字、可以归类识字、随文识字。 识字教学中,为了实现“将儿童熟识的语言因素作为主要材料,同时充分利用儿童的生活经验”这一目标,就应该充分了解学生的生活经验。如,同样是一年级的学生,使用同样的教材,都是利用生活经验识字,《在家里》反映家庭生活;《操场上》反映学校生活;《自选商场》反映时代生活;《菜园里》反映农村生活,这些字对于生活在城市的学生和生活在农村的学生来说处理的方式就不应该一样,这就是学生的实际情况。 只有符合国情、区情、学情,才能实现效益最大化,发挥教材的优势、利用儿童的经验,达成识字目标。要做到合情,首先要知情,面对教材中已经确定的每课的几个汉字,面对班级中已经确定的几十个学生,老师所要做的就是让学生尽快地学好这些字。当然,这个“尽快学好”内涵很丰富,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应该在合情的基础上研究合理、合法。 二、合理 合理,就是要符合教育理论、教育原理。识字教学的合理就是既符合教育规律又适合汉字的特点。符合教育规律就要了解教育,了解学生,做到因材施教,适合汉字特点就要了解汉字起源、演变和发展,做到符合字理。 六书中的造字法和用字法,对字理已经有明确的解释。象形,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指事,属于“独体造字法”。是古代以象征性的符号表示意义的造字方法。与象形的主要区别,是指事所标注的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上”、“下”二字则是在主体“一”的上方或下方画上标示符号。形声,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分组成:形旁和声旁。形旁是表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篮”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制物品,声旁是 “监”,表示它的发音与“监”字相近。会意,属于“合体造字法”。会意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字根据意义之间的关系合成一个字,综合表示这些构字成分合成的意义。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 “水”合起来,表达字义;“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转注和假借属于“用字法”,比较复杂,在小学识字教学中很少涉及。 小学语文教材中有的就是根据汉字构字规律编排,引导学生用字理识字的,如《口耳目》一课是学习象形字、《日月明》一课是学习会意字,更多的是分散在具体语言情境之中。教学中要帮助学生了解汉字特点,初步了解汉字造字的一些规律。可以引导学生自己去发现这些特点与规律,还可以找一找自己认识的字中哪个字也有这样的特点。从而激发学生学习汉字的兴趣。了解字理是基础、是根本,但教学中更主要的是要结合具体情境灵活运用,要做到合法。 三、合法 合法,就是要使用科学的教学方法、识字方法。这里的方法并不是人们常说的集中识字、分散识字、韵语识字、注音识字等宏观的方法,那些方法决定教材怎样编写,这里所说的识字教学方法是指教材已经确定的前提下,教师怎样教学生识字。这样,最基本的方法就是《课程标准》所说的“运用多种形象直观的教学手段,创设丰富多彩的教学情境”,并不局限于哪一种具体的方法。但是无论用什么方法教学生识字,一定要在上述“合情”“合理”的前提下进行,不能破坏字理、不能损伤字义。就像“五笔字型”所规定的“取大优先、兼顾直观、能连不交、能散不连”的原则一样。无论是游戏识字法、比较识字法、迁移识字法、还是分解识字法,都要合情合理。 这些是对教师而言,对于学生来说要宽容、不能太苛刻,无论是用什么方法,只要记住了,只要学会了就可以。对于同一个字,不同的学生可能会有不同的学习方式,不可能完全一致。教师只有尊重儿童的思维独特性,允许儿童用适合自己的方法识记,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识字教学的目标。对于教师来说也不要逢字必问“是怎样记住的”,识字有时候真的是一种感觉、一种整体感觉,一种独特的感觉,记住了就是记住了,不一定要说出道理、讲出方法。记忆是一种复杂的心智活动,包括译码、储存、检索等复杂的心理过程,不可能完全用语言描述出来,尤其是小学生。 《课程标准》所说的“注重教给识字方法”一是指在识字的过程中应该让学生用什么样的方法认识这一个字,二是指用这种方法可以去认识更多类似的字。但是,由于汉字的特殊性决定了认识汉字除了查字典之外,并没有一种“普适”的方法,所以《课程标准》要求学生“能用音序和部首检字法查字典,学习独立识字”,这是学生独立识字唯一普遍适用的方法。 合情,才能容易接受;合理,才能真正理解;合法,才能提高效率。识字教学一定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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