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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陋习与祥林嫂之死 刘泽洪
 
    
 
 
封建陋习与祥林嫂之死
贵州省中共瓮安县委党校    刘泽洪
 邮编:550400 
 
【摘 要】许多评论家在分析鲁迅《祝福》时,往往都是从社会制度和封建礼教两个方面来揭示其悲剧根源,本文从民俗学视角来解读,透视酿造祥林嫂悲剧的根源。我认为多种封建陋习的交织,将祥林嫂一步步推向死亡的深渊。
【关键词】民间  陋习  悲剧根源  深渊
法国著名文艺理论家丹纳在《艺术哲学》中指出:“要了解一件艺术品,一个艺术家,一群艺术家,必须正确地设想他们所属的时代精神和风俗概况。”按照丹纳的理论,把祥林嫂推向绝境的终极原因,便是由时代精神和风俗习惯掺和而成的社会民俗氛围。鲁迅的《祝福》是一篇极具民俗色彩的作品。小说中涉及到婚姻民俗、祭祀民俗、信仰禁忌民俗、社会制度民俗、服饰民俗、交通民俗等等。我们通过开篇祭灶的场面和结尾隆重的祝福礼仪,就可以看出,在鲁迅笔下,鲁镇是一个完整的、封闭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民俗文化体系。在这个强大的体系中,一个又一个的封建陋习,犹如巨大的毒蜘蛛网,将祥林嫂紧紧地围困在其中,使其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每一种较为成熟的民俗文化,都有较强的教化功能和规范功能,对其俗民个体有着较强的控制能力。在民俗学看来,“民俗控制是由某些民俗事象在习俗化过程中对俗民个体施加影响,促使俗民在实践中想当然地恪守其约束,形成一种自然而然的控制力,一旦违背了这些民俗的约束,立即在俗民的心理和精神上产生巨大的压力,并把这种压力作为一种自我惩罚或超自然力的惩罚。”的确如此,在各种民俗相互交织中,紧紧威慑着祥林嫂命运的,不是罪恶的个别人,而是由“‘多数人’构成的社会力量———鲁镇上‘咀嚼赏鉴’着她的痛苦的人们,那‘又冷又尖’的‘笑影’,那似笑非笑的‘嘲笑’”。对于祥林嫂之死,围绕在她周围的每一个人———信奉理学的鲁四老爷、善女人柳妈等等都脱不了干系。这些曾经充满同情心的人们为什么最终使祥林嫂陷入绝境?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所致。
一、氏族社会遗留的婚俗,注定祥林嫂一生坎坷
初到鲁镇的祥林嫂,年龄大约二十六七岁,从作品中获知:丈夫比她小十岁,所以,可以推测,她的丈夫约十六七岁。去鲁镇时的祥林嫂,丈夫已因病去世,那么他丈夫结婚时可能是十五六岁,或许更小。而祥林嫂的小叔结婚年龄是多大呢?祥林嫂初来鲁家,“小叔十多岁”。卫老婆子第二年新正将尽时来鲁家拜年,她说:“现在第二个儿子的媳妇也娶进了”,可见,祥林嫂的小叔结婚年龄也不过十二三岁。婆婆显然是一个寡妇,丈夫什么时候死的不清楚。祥林嫂第二次结婚,结果又成了寡妇。鲁迅在作品中接连安排婆婆、祥林嫂、小叔三个不同年龄的人婚姻状况,是有特定用意的。婆婆守寡,祥林嫂两次守寡。小叔子十二三岁结婚,命运状况不言而喻。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当地的婚俗:女子比男子岁数大得多,且男子很小,一般十三四岁至十六岁就结婚。这种婚俗正是早婚习俗。
二、封建礼教“从一而终”的信仰习俗,成为祥林嫂巨大的精神枷锁
对已婚女性要求“从一而终”起源已久。《周易·卦三十二·恒》中就有“恒其德贞,妇人吉;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语。在《序卦》中又说“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礼记·郊特牲》中也说“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至汉,刘向的《列女传》和班昭的《女诫》使这种观念进一步强化。但从历史资料看,尽管此后历朝统治者均有此类规限,此后又有唐朝宋若莘著《女论语》,更有宋朝程颐在《近思录》中提出著名的“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但从总体讲,女性再嫁并未受到严格限制,“从一而终”的伦理观念在当时还未能成为规范人们的行为、语言和心理的一种基本力量,也即还未能进入为广大俗民所认可、恪守和传承的民俗系统。
南宋以后,女性贞节观念的影响进一步扩大,至明清之际,这种观念的强化达到极致,走向宗教化、民俗化。烈女节妇日渐成为民间崇尚之风。这种“从一而终”的信仰习俗,早已牢固地植根于祥林嫂的意识之中,控制着她的言行和心理。小说《祝福》详细描写祥林嫂被迫改嫁时拼死的反抗,以致留下“额角上的伤疤”。夏志清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中说,祥林嫂是“被封建和迷信逼入死路。鲁迅与其他作家不同,他不明写这两种传统罪恶之可怕,而凭祥林嫂自己的真实信仰来刻画她的一生,而这种信仰和任何比它更高明的哲学和宗教一样,明显地制定它的行为规律和人生观”。很显然,如果没有封建妇女“从一而终”的习俗观念,祥林嫂就不会在内心深处因自己名节丧失而产生深深的耻辱感。
当祥林嫂再次丧夫,第二次来到鲁镇时,人们的态度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镇上的人们也虽然叫她祥林嫂,但音调和先前很不同;也还和她讲话,但笑容却冷冷的了”。
她的悲惨故事“经大家咀嚼赏鉴了许多天,早已成为渣滓,只值得烦厌和唾弃”。这成了鲁镇俗民群体再次大肆传播的对祥林嫂嘲讽的笑话。
读到这里,我们感到由衷的寒心。封建社会“从一而终”的贞节习俗使祥林嫂已无存活的条件,背负着沉重的精神枷锁,祥林嫂最终在人们的唾弃与漠视中死去。
三、封建社会最隆重的祭祀习俗,最终将祥林嫂逼入绝境
《祝福》开头这样描写祭祀场面:“家中却一律忙,都在准备着‘祝福’。这是鲁镇年终的大典,致敬尽礼,迎接福神,拜求来年一年中的好运气的。杀鸡,宰鹅,买猪肉,用心细细的洗,女人的臂膊都在水里浸得通红,有的还带着绞丝银镯子。煮熟之后,横七竖八的插筷子在这类东西上,可就称为‘福礼’了。五更天陈列起来,并且点上香烛,恭请福神们来享用;拜的却只限于男人,拜完自然仍然是放爆竹。年年如此,家家如此,——只要买得起福礼和爆竹之类的,——今年自然也如此。”
这一风俗本身就带有宗法等级和迷信色彩,妇女们只能劳作,而不能拜请福神;即使富贵人家的妇女,如带绞丝银镯的妇女,也不能参加祭祀活动。这种祭祀活动,自然禁忌很多。祥林嫂第一次来鲁四爷家做工,鲁四老爷尽管皱了皱眉,但对她并无太多禁忌,祭祀时福礼的准备,桌子上供品、用具的摆放等,祥林嫂可以样样参与。小说是这样写的:“然而她反满足,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再寡的祥林嫂第二次来到鲁四爷,鲁四老爷“照例皱过眉……暗暗地告诫四婶说,这种人虽然似乎很可怜,但是败坏风俗的,用她帮忙还可以,祭祀时候可用不着她沾手……否则,不干不净,祖宗是不吃的”。“四叔家里最重大的事件是祭祀,祥林嫂先前最忙的时候也就是祭祀,这回她却清闲了”。作为伤风败俗的失节妇女。祥林嫂已经失去了参与这种重大活动的资格。即便她不惜花去“历来积存的工钱”,去土地庙“捐门槛”回来,她自认为已赎尽身上的“罪孽”,于是“神气很舒畅,眼光也分外有神”。因而,在祭祖时节,她“坦然的去拿酒杯和筷子”。然而,祥林嫂的虔诚并不能洗掉她“伤风败俗”的罪名,四婶慌忙大声说:“你放着罢,祥林嫂!”这句话,对祥林嫂来说,无异于致命打击。“她像是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同时变作灰黑,也不再去取烛台,只是失神地站着……第二天,不但眼睛窈陷下去,连精神也更不济了,而且很胆怯”,自此以后,祥林嫂丧失了记忆力,被鲁四老爷解雇。直至在祝福这天惨死,偏偏又与祭祀习俗犯禁,所以,鲁四老爷说“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
如果按照鲁迅的说法,《祝福》是一部“几乎无事的悲剧”,作者把祥林嫂放在一般、普通的情况下,人物在一般情况下所遭受的精神痛苦更能反映“必然”的东西,这种必然不是天命的安排,而是一步步操纵人物生存状况的民间陋习,还有执守陋习的柳妈、鲁四老爷等一批人物。正如现代作家丁玲指出的:“我读这篇作品觉得这是真正的悲剧。祥林嫂是非死不可的,同情她的人和冷酷的人、自私的人是一样的把她往死里赶。”
鲁迅以其深邃的眼光,把笔触伸向民间文化的积淀层,把祥林嫂纳入婚俗、信仰民俗和祭祀习俗的网络之中,并让她在这些民间陋习的网络中无挣扎的力量,从而展示小说结局的必然性,道出作品的批判意蕴。
 
【参考文献】
1.乌丙安《民俗学原理》.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38页.
2. 陈方竞《鲁迅与浙东文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8页.
3. 《易经》.中国文史出版社,2003年版.第106页,第271页.
4.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0页.
   5. 清·蓝鼎元.女学·妇德.陈江.百年好合·图说古代婚姻文化[M].
  6.鲁迅.我之节烈观.鲁迅全集(第1卷)[M].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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